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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在声明中称,“国内首批颁发创联VPN销售许可证签约会”的照片为伪造,实为2012年1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一所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主办的“331(二期)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项目启动会”的照片。请广大网民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VPN即虚拟专用网络,通过对数据包的加密和数据包目标地址的转换实现远程访问。今年1月,工信部曾发布通知,不得自行建立和租用VPN。外贸企业、跨国企业因办公自用等原因,需要通过专线等方式跨境联网时,可以向依法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。也就是说,私人VPN的存在违反相关规定、不存在许可程序。
近日,网络流传一则“记者今天从工信部管理局获悉,创联VPN网络公司今天获颁《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《计算机软件销售许可证》,成为国内首批获得VPN销售许可的企业”的消息。
澎湃新闻()发现,上述打着工信部旗号的“新闻稿”最早于7月5日发布在“百家号”网站上。这篇题为《工信部颁发首批创联VPN业务销售许可证》的文章附有一张“国内首批颁发创联VPN销售许可证签约会”的图片。似模似样的“新闻稿”和“现场图片”vpn路由器上外网,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。
澎湃新闻()在创联VPN官网发现,共有包月、包季、半年和包年四款套餐,标价分别为48元、144元、280元和509元。一位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称,自己在购买包月套餐后,系统反复显示充值失败。在询问客服后,被告知月卡正在维护,7月15日后方可充值,并建议其补差价购买季卡。该网友在补完96元差价后仍显示充值失败。客服的解释是,因用户量过大,月卡、季卡和半年卡均要在本月15日之后充值,同时建议他购买509元的年卡。
7月7日下午,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工信部新闻办询问时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所有经工信部颁发许可的企业均可在工信部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。然而,澎湃新闻并未在工信部官网上查询到任何与“创联”有关的信息。
首先,《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是授权企业进行呼叫中心、传真储存转发、互联网接入等业务的许可证,与VPN无关。文中所谓的“《计算机软件销售许可证》”并不存在,在名字上有相似性的,只有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颁发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》。文章第二段所说的“今年上半年,国内出台《计算机软件销售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并于7月1日起施行”更是子虚乌有。
澎湃新闻在进行图片检索后发现,上述“许可证签约会”的照片由2012年11月“杜比实验室和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达成战略性合作”的新闻图片进行编辑伪造而成。
这并不是创联VPN第一次出现在网络上。6月10日,有某新媒体平台的科技频道发布了一则消息,作者署名为“著名记者冯诗林”。
文章开头写道:“公安部大众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在发表的创联VPN销售允许证上声明:‘永州创联科技有限公司:凭据公安部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软件检测和销售允许证办理措施》及有关划定,经检察,答应你单元生产的(署理)SJW56网络暗码机——安全专用软件进入市场销售,特发此证。’”。该文还附上了一张“公安部新闻发布会”的图片。
据澎湃新闻了解,公安部并没有“大众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”,只有简称为“网监”的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”。“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软件检测和销售允许证办理措施》”也不存在。名称上存在相似性的,是公安部在1997年发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
类似的加入了“公安部”元素的杜撰文章也出现在“百家号”网站上。唯一的变化是,前述并不存在的“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软件检测和销售允许证办理措施》”改头换面,变成了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允许证》。
在某新媒体平台科技频道的宣传稿中,有一段关于创联公司的介绍:“创联公司前身系建立于1996年的永州经开区创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2000年11月经团体变动设立为永州创联系统工程株式会社,2002年10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批准,创联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订价配售的方法公然辟行1800万股人民币平凡股(A股),并于200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生意业务所挂牌上市。现在,创联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宁波等重要大中都会设有二十一家服务处和八家控股子公司,创建了总部服务中央、地区技能支持中央及遍布天下的服务网点的三层服务系统。”
“株式会社”实际上是一个日语名词,对应中国企业形式里的股份有限公司。而在中国金融系统中,并不存在上文提到的“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”和“上海证券生意业务所”。
随后,澎湃新闻()通过“天眼查”软件查询发现,上文所述的“永州经开区创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,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为冯诗林,与发布在某新媒体平台科技频道的宣传稿里,作者署名栏中的“著名记者冯诗林”一致。
公开信息显示,永州经开区创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2016年10月10日,股东认缴出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,实缴出资额为0。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;计算机网络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游戏开发;计算机软件、硬件、通讯设备、电子产品(电子出版物除外)的销售。
6月30日,“著名记者冯诗林”还在新媒体平台“北京时间”上发布过一篇题为《VPN 应用7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 且行且珍惜》的文章。